加拉太书-4-4律法之子和恩典之子

加Gal-4-4律法之子和恩典之子

(JP文字组-晨晨整理)

弟兄姊妹,主内平安!

我们先来做一个祷告:

天父,谢谢祢给我们这个时间,在这里敬拜祢, 一起来分享祢的话语。特别带领这段时间,我们不在律法之下,是在恩典之下。在恩典之下,认识耶稣为我们所做的,为我们所摆上、献上的的时候,知道这一切都是从祢领受而来的。

在这时间当中,再一次藉着祢的话语,让我们真正的认识祢的恩典。越来越多地认识到祢恩典的时候,就会谦卑下来。就会愿意按照祢的话语去行了。是祢加给我们力量,是祢先爱了我们,我们才能爱出去;是因为祢先供应了我们,将祢的爱子赐给我们,我们才能活下来。主啊,谢谢祢。把这个时间再一次恭敬地交给祢。祝福来寻求祢的每一个弟兄姊妹。奉主耶稣基督的名祷告,阿们!

继续加拉太书系列。我们分享的题目叫律法之子和恩典之子

加拉太书4章21-31节

21你们这愿意在律法以下的人,请告诉我,你们岂没有听见律法吗?22因为律法上记着,亚伯拉罕有两个儿子:一个是使女生的,一个是自主之妇人生的。23然而那使女所生的,是按着血气生的;那自主之妇人所生的,是凭着应许生的。24这都是比方,那两个妇人就是两约。一约是出于西奈山,生子为奴,乃是夏甲。25这夏甲二字是指着阿拉伯的西奈山,与现在的耶路撒冷同类,因耶路撒冷和她的儿女都是为奴的。26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,她是我们的母。27因为经上记着:

“不怀孕、不生养的,你要欢乐。

未曾经过产难的,你要高声欢呼,

因为没有丈夫的,比有丈夫的儿女更多。”

28弟兄们,我们是凭着应许作儿女,如同以撒一样。29当时,那按着血气生的,逼迫了那按着圣灵生的,现在也是这样。30然而经上是怎么说的呢?是说:“把使女和她儿子赶出去,因为使女的儿子不可与自主妇人的儿子一同承受产业。”31弟兄们,这样看来,我们不是使女的儿女,乃是自主妇人的儿女了。

这段经文非常的重要。保罗是用一个“人物”所生的孩子,给我们讲解什么是“律法”,什么是“恩典”。也给我们讲解“律法之子”与“恩典之子”的区别。

21节,这里边是针对“加拉太教会”当中,主张外邦信徒要受割礼的“犹太主义者”和“宗教主义者”。那些受了割礼的“宗教主义者”,把自己的想法就传递到了加拉太的教会。有一些信徒已经开始动摇了。有一些人,已经回到律法之下了。

经文里边说了“你们这愿意在律法以下的人,请告诉我”。因为犹太教的基督徒”认为信不能得救:你的行为现在不够好,上帝怎么可能会祝福你呢?你现在还在犯罪,能进天国吗?” 他们总是让你看现在不够好、不够完美、不够完全,身上还有很多的缺点

他们认为要怎么样才能进天国呢?除了信之外,还需要去遵守摩西的律法。 摩西的律法不是指“十条诫命”,指的是“摩西五经”。所以加拉太书提到说,“你们这愿意在律法以下的人”,这里用的是摩西五经,也就是圣经的前五卷书,犹太拉比称之为摩西的五经。

他们的理论就是说,除了信,还要遵守犹太教一切的律例、典章、还有诫命。有一些人听了以后说,我们的行为这么糟糕,像我这样的人进天国,那天国里面不是到处都是罪了吗?”

一些人觉得,这么推理好像很正常,好像很有道理一样。但是他们是让人遵守律法、善行或者宗教来亲近神他们真正需要明白的是,自己在做什么、如何亲近神。要证明自己所做的有什么意义和结果。

很多人都不明白,当我们给别人教导说,“信还不够,还必须要遵守律例、典章、诫命”的时候,我们不知道会给别人带来一个什么样的后果。这么教导的人,你要明白在讲什么。

保罗针对这样的律法主义者、犹太教的基督徒,问了他们一个问题,说:“你们这愿意在律法以下的人,请告诉我,你们岂没有听见律法吗?”

什么叫做“愿意在律法以下的人”呢?人总是想表现点什么,上帝的意思并不是这样的,人好像特别愿意在律法以下,因为觉得,如果不付出点什么,我就得着的话,心不安呐!祢让我做点什么,我得着了,心安了,踏实了。有很多人说,我们犯罪了,向神认罪,心里边就踏实了。”好像做了这个事情,只是为了踏实一点。

当你天天告诉别人,“你是个罪人!是罪人中的罪魁!”那个人说:“阿们!你说的对,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!”这样做的人,是把人重新拉回到了律法以下给别人讲福音,不是所有的人都相信的。

恩典这么好。为什么会有人拒绝呢?上帝的恩典是我们不配得的、不该得的、不应得的,但是神白白赐给我们了。在上帝的这莫大的恩典面前,人有点惊慌失措了。人说:太奇妙了,我不敢相信上帝会这么好心。他们愿意回到律法下做点什么,再领取上帝的恩典的时候,让自己付出点,再去领受,这样比较放心。这就是律法的思维

而保罗这这里对这些人说:你们这愿意在律法以下的人。这是人愿意在律法之下。听过一段时间恩典的弟兄姊妹知道,在出埃及记从19章,以色列百姓说:“祢让我们做点什么吧!凡祢所说的我们都能做到”(“耶和华所吩咐的,我们都必遵行”)。

之前,他们都在恩典之下,只是后来,他们想要表现的情况下,把自己放在了律法之下。今天为止,很多人在不知道的情况下也已经把自己放在了律法之下,那么这些想靠着律法来“取悦神”的人,保罗现在对这些人说话了,说:“你们这愿意在律法以下的人”。

人愿意在律法之下,但是上帝不希望我们在律法之下,因为我们没有办法遵守全部的律法,律法带来的只能是咒诅。这就是为什么有那么多的基督徒,信了主以后,生命没有发生改变,情况没有发生好转。

仅仅是因为他们信错了,把自己拉回到了律法以下。在上帝的面前,他们不敢求,怕是“妄求”,也不敢随意在神面前去说话,因为怕说错了再受管教、刑罚。这样的人,已经在律法之下了。

而保罗对这些人说:“你们这愿意在律法以下的人”。也就是说,上帝不愿意人在律法之下,而人愿意在律法之下。很多人不理解这一点,说:“为什么总是强调我们不是在律法之下,是在恩典之下?”因为这本是神的心意。耶稣在十字架上,当祂为我们的罪死了的时候,就把我们赎出了律法的咒诅。为什么要赎出来呢?因为在律法之下,我们都在咒诅之下,没有办法获得上帝的祝福。

而现在,加拉太的信徒重新回到了律法之下,因为受到了那些律法主义者的教导。所以保罗说:“你们这愿意在律法以下的人,请告诉我,你们岂没有听见律法吗?”,他们知道摩西的律法。

保罗从22节开始,给他们讲解律法。这是很重要,也是很奇妙的事情,保罗所讲的律法,跟拉比们所教导有所不同,这是一个反面的问话,暗指:你们虽然听过律法,虽然从小就遵守律法,却不明白律法的意义是什么,你们只注重律法的条文,却忽略了律法的目的是让人知罪,是把人要带到基督的面前。人不是靠着律法得救,而是靠着耶稣基督得救。

这里的律法,指的是旧约的摩西五经的全部,不仅仅指的是十条诫命,还包括利未记当中所有的礼仪律例、典章。因为亚伯拉罕和他两个儿子的事迹,就记载在摩西五经的创世记当中。这些事情早发生在律法宣布之前,但也被称为是律法了。保罗针对那些熟悉旧约历史的犹太主义者,以他们所熟知的旧约的圣经,给他们讲明这福音的奥秘,使他们能够对所了解的律法,有一个清晰的认识。

保罗是要把律法真正的目的告诉他们。你们仅仅熟读律法,圣经,你们不了解其中的含义是什么。已经犯了犹太主义者、宗教主义者所犯的错误了。这也足以表明,保罗不单单是热心传福音,保罗真的是法利赛人中的法利赛人,他熟知所有的旧约律法。所以在面对这些主张要受割礼、守十条诫命、律例典章的外邦信徒,保罗是想让他们明白,律法的真正的意义是什么。

保罗说,亚伯拉罕有两个儿子,是完全不同的:一个是由使女生的,一个是由自主之母亲所生的。有新来的弟兄姊妹,如果你对神了解很少,我可以简单诉说一下,这个故事是个怎样的情况:

亚伯拉罕75岁的时候,上帝呼召了他,然后对他说:“我要让你成为大国,你的后裔将来要如天上的星、地上的沙那样多。”亚伯拉罕等啊等,90岁的时候,亚伯拉罕已经没有生育能力了,他的妻子撒拉月经都已经断绝了。他们不知道上帝要赐给他们的孩子,究竟是以什么样的方式来出现,左等右等,确实是有一些软弱了,毕竟是人嘛。

那个时候,他的妻子撒拉,就给他的丈夫想了一个主意,说:“我们上次去埃及回来不是带了一个使女吗,(她的名字叫夏甲)。你藉着她生一个孩子给我吧,可以用使女的儿子,当成是我的儿子,这样,我们也完成了上帝的应许了。”亚伯拉罕按照他妻子所说的话,就跟她的使女夏甲,生了一个孩子,名字就叫以实玛利,到亚伯拉罕100岁的时候,真正的那个应许之子-以撒,出生了。

当时的以实玛利比以撒要大,约有十岁了吧,以实玛利就嘲笑以撒,逼迫以撒,甚至说,当夏甲怀孕的时候,就有点瞧不起自己的主母了。这是一切的矛盾开始的地方。但是这两个儿子,确实都是亚伯拉罕的骨肉。以实玛利是使女生的,而以撒是自主之妇人生的,也就是正房妻子所生的。

我们蒙神的悦纳,不是靠守律法、行善事,而是藉着神的应许。保罗用亚伯拉罕的事情,来证明他的论点,亚伯拉罕的两个儿子,其中有一个是应许而生的。这么多年过去了,撒拉却没有儿子,看起来也没有什么机会再生了,很灰心,将自己的使女夏甲,送给丈夫作为妾。

夏甲生了一个儿子,名字叫做以实玛利。但神并没有忘记这个事情,神守了祂的应许,叫不可能发生的事情超自然地发生,罗马书的第4章告说:虽然撒拉已经过了生育的年龄,但还是生了一个儿子,取名就叫以撒

你看到这两个孩子的区别了吗?一个是按照人的方式而生的。确实撒拉把夏甲给自己的丈夫做妾,也是一种好意,但这种好意,是属肉体的、是神所不喜悦的。一开始撒拉想让她成为亚伯拉罕的妾,但是在神的眼里边,夏甲始终是奴仆的地位。撒拉一直被上帝称为是自主之妇人,一直强调撒拉是主母,与夏甲形成了非常显明的对比。

这就解释了圣经有一段话,“律法本是外添的…罗马书5章,意思是:本来不该有的。律法是外添的,就像夏甲是外添的一样。

本来没有这些事,家里没有这么多问题,但是因为撒拉的好意,这个好意是属血气的,是属肉体的,导致家庭里有很多的纷争、问题,也导致了今天伊斯兰教跟以色列之间常年争战,没有停止过,就是从这个地方开始的。

但神看的是:主母所生的儿子就是儿子,使女所生的就是奴仆。亚伯拉罕两个儿子,地位却完全不同:撒拉所生的是自由的,而夏甲所生的是奴仆,是没有自由的。所以以实马利是顺着自然规律而生的,但是生出来的是奴仆,因为是由婢女所生的;这是撒拉的作为、努力,都是按着她的心愿而生的,也是因为亚伯拉罕肉体的冲动,或者说他错误的相信了妻子的建议。以实玛利是按着血气生的,夏甲是特别想给亚伯拉罕当妾,但是神没有看中,夏甲给亚伯拉罕当妾,这从来不是神的意思。

可能有很多人说:为什么这么多不好的事情都临到我的身上了呢?”其实有很多根本不是上帝的意思。 当撒拉把夏甲给亚伯拉罕当妾,怀孕生了以实玛利以后,看不起自己的主母了,两个媳妇之间(夏甲自认为是媳妇),不断地常年争战,结局是谁造成的呢?当然还是撒拉。

有的时候,是我们自己的问题,造成了许许多的麻烦,可是我们反过来说:“主啊,祢为什么让这个问题临到我?”反而在质问神、怀疑神。其实正是撒拉的慷慨、属情欲的筹算,导致了家庭里有很多的纷争。这是一种属血气的失败,是人的愚昧做的一件错事情。

加拉太书 4:23 然而那使女所生的,是按着血气生的。

也就是说是人为的,不是上帝的意思。很多时候,我们非得按照自己的意思去行、做一些事情,结果出问题了,就埋怨神为什么不保守、看顾、拯救自己,好像还是神的错。夏甲给亚伯拉罕做妾,正是青年的时候。既然夏甲是个年轻的女子,生孩子,是顺理成章的事情,根本不叫什么神迹,只是正常的一个顺序而已,迟早会生的。但是以撒却不一样。

我们在讲这两个儿子的区别,一个是应许之子,一个是人为的血气之子;一个是恩典之子,一个是律法之子;一个是有自由的,一个是没有自由的。而以撒是凭着应许生的,是恩典之子、是主母所生的。

神曾经就应许了亚伯拉罕,说:“我必使你的后裔极其繁多,你的妻子撒拉要给你生一个儿子,你要给他起名字叫以撒。”神已经都告诉他了,但是那个时候,撒拉已经过了生育的时期了。当以撒出生的时候,不管是亚伯拉罕,或者说是撒拉也好,都会认为这是神所做的事情。

以撒的出生,绝非出于血气,绝对不是人能够做到的,不是人为的,一定是神完全的工作。虽然两个儿子,都是由亚伯拉罕所生的,但是一个是从圣灵生的,一个是从肉身所生的。这两个的区别是非常大的。

22节说,亚伯拉罕有两个儿子,一个是使女生的,一个是自主之妇人生的。然而那使女所生的,是按着血气生的。那自主之妇人所生的,是凭着应许生的。

什么叫做按照血气所生的呢?从亚当而出的后裔,都是从血气生的。当我们接受耶稣的时候,我们的生命就重生了。过去属血气的生命死掉了,从圣灵得着了新的生命。圣经,“林后 5:17…旧事已过,都变成新的了。”就是指这个意思。

从亚当而来血气的、肉体的生命早已经死了。在你相信耶稣的时候,已经死掉了。现在活着的不是你,是圣灵、是耶稣基督在你里面活着,你活在基督里。你是在律法之下,还是在应许之下、恩典之下呢?“按照应许生的”意思就是说“不是你的功劳”。

重生是你的功劳吗?不是你的功劳,也不是你父母的功劳。那是神亲自的工作。是一个超自然的工作。你看不见你重生是什么样子,但是神确实是做了这件事情。就像以撒的出生一样,在人看来根本没有希望,没有人能够参与这个事情,但是,上帝就让它发生了,因为,这是应许,是上帝对亚伯拉罕的应许。那神对世上的每个人有一个应许。

过去你在律法之下,在血气之下,这都没有关系。今天上帝给了你一条道路,当你接受耶稣,就能够通过圣灵重生了。这是上帝的应许,给每一个人都有机会,你如果愿意相信耶稣,都可以得着。就可以得重新从圣灵而来的生命。这个生命是神赐给你的,跟人的努力完全没有关系。哈利路亚!

这就是两者的区别。而以撒生出来的时候,就跟以实玛利完全不同:以撒是一个自由的人,是一个承受应许的人,是凭着神的应许而生的。以撒出生的时候,就已经继承了上帝要赐给他的所有的产业,以实玛利没有这个机会。

虽然他出生的比较早,但是仍然是没有机会的。律法之下的犹太人确实比我们早,但是在律法之下,没有办法继承上帝丰盛的应许和祝福,在律法之下,他们是奴隶。但是我们不一样,我们虽然出生的比较晚,是“应许之子”,可以凭着上帝的应许,得着一切的产业。后面很快就要讲到的一个事情。

所以我们应该明白,不要回到律法之下。回到律法之下,就是愿意放弃你的身份,愿意放弃你的承受的的产业,这一切就失去了。以实玛利预表人的努力、人的能力、人的谋略而生的,但却是奴隶,是没有自由的。

以撒是凭着神的应许而生,这是个奇迹,有神的恩典和祝福在他的身上。后面又特别提到,保罗把这两个妇人解释为了两约,这叫做灵意解经法。一般的情况下我们不用这种解经,不是对这个经文特别的了解,不能够随意灵意解经。

加拉太书4:24-25

这都是比方。那两个妇人,就是两约。一约是出于西乃山,生子为奴,乃是夏甲。这夏甲二字是指着亚拉伯的西乃山,与现在的耶路撒冷同类。因耶路撒冷和她的儿女都是为奴的。

两个约,保罗在这里说到了一个约,就是西奈山之约,这是律法之约。西奈山之约就是律法之约。一约是出于西乃山,应许之约是在天上的耶路撒冷。所以夏甲预表的是律法之约,它出生于西奈山,就像律法是偷偷潜入的、是外添的一样。

而夏甲也正好是外添的,这些都是比方。旧约在记载这两个妇人的事迹,是当做历史的事件,真实地记录了下来,但是这种记载并非是偶然,为日后的两个约而记载的。撒拉的不能生育,以及她信心的软弱,和夏甲归给亚伯拉罕为妾的事情发生,都构成了以色列的真实的历史。但是这些历史当中,神的工作却被记录下来,这成为了一种比方,来解释律法与恩典二约的关系

一约是出于西乃山,这约就是律法之约。律法就是在西奈山颁布的。生子为奴,夏甲所生的儿子是做奴仆的,正好预表了律法之下的人,他们做律法的儿子,都是做奴仆的。意思就是,你是一个自由的人,在十条诫命之中,在摩西五经之内,你就被捆绑了。

本来不知道律法,你还没有什么可担心的,还不会去触犯律法,明白越多的律法,越被捆绑,越发现自己犯的罪越多,越觉得自己没有办法跟神交流了。夏甲预表律法,是神与人之间的旧约,这两件事情都告诉我们:如果把自己放在律法之下,就是律法之子,就是奴隶了,就失去了自由。

律法说:必须做这些,不许做那些,要求你必须顺从,如果不顺从,就有咒诅的出现。律法去奴役人,是要人按照它的要求去做,而且要做到最好。因此,如果凭着自己的良善、功绩、美德、道德或者自己的成就,去亲近神,他就是受律法的捆绑,就必须遵守全部的律法、才能够成为良善,才能有公义,才能够得着神的喜悦,你就一定会在律法的奴役之下。

保罗并不是说律法不好,是要我们明白,要过圣洁公义的生活,要成为世界上其他人的榜样,我们要有好行为,律法有这些要求,是正确的,是对我们有益的,但是我们根本没有办法做到。如果想通过这些来蒙神悦纳,就是通过自我努力取悦神,你不能救自己,也不能因为你的善行得到上帝的赞赏。

如果你不能把荣耀归给神,你是在偷窃神的荣耀。如果说做了违背律法的事情,人是该受咒诅的。因为律法本身不能拯救我们,只有神才能拯救我们。这就是刚才我们所说的律法,也就是夏甲。

亚伯拉罕想通过夏甲来完成神的工,这是非常愚蠢可笑的事情。我们想通过自己的努力,完成神的工,也是非常可笑的事情。还有人说:要努力背起你的十字架,像耶稣一样,一步一步走向各各他。不就是让你走向死亡吗?不要去做耶稣做的事情,你根本做不了。就像亚伯拉罕一样,他想用夏甲来代替他的妻子,完全不可能。

夏甲象征的是律法,代表律法和善行的宗教,也就是当日的耶路撒冷。保罗用这两件事情的关系,来强调,夏甲代表的是律法,是从西奈山潜入的,律法就是在那个地方赐下来的,代表的是那些想通过自己的好行为、善行,以宗教为中心的人。夏甲就是他们真实的写照。夏甲是任何的宗教、教派、世人的象征。你没有办法通过自己的善行,来获得上帝的义。没有办法通过你的好行为来取悦神。

这两件事情是太重要了。所以刚才特别提到,夏甲是预表律法的,预表了西奈山的律法。因为夏甲的意思,其中有一个意思就是西奈、逃离的意思。恰恰,保罗用这个事情,可能就是保罗的领受和启示,预表着属灵的意义。

与现在的耶路撒冷同类,这指的是现在的耶路撒冷是法利赛人、犹太人,这些宗教主义者敬拜神的地方。他们领受的是律法,这些法利赛人,犹太教的基督徒做的事情,跟夏甲所做的事情是完全一样的。同类嘛。这里面又提到说:“因耶路撒冷和她的儿女都是为奴的”。因为夏甲是使女,她生了儿子也是奴隶。

弟兄姊妹,不要在律法之下。在律法之下,就变成了律法之子,就失去了自由。这是非常可怕的一个事情。也就是说,不接受福音、不接受耶稣的犹太教、律法主义者,他们跟夏甲的结局是一样的。夏甲最后被赶出去了。

那些顽固的法利赛人、不接受耶稣的犹太人,也被赶出去了。结局是一模一样的。因为犹太教和它的儿女,就是信奉它的那些宗教主义者,他们也是为奴的,因为他们以律法为本,以律法为本,就是受咒诅的了。自己没有办法完成律法,只有一个结局:受咒诅,不能享受儿子的自由,也不能承受永生的产业。他们常常在律法之下,常常在惧怕之下,因为他们是奴隶。

如果你信耶稣,越信越惧怕,每天提心吊胆的,你就已经在律法之下,已经变成了夏甲的孩子了,就是律法之子了,赶紧回转过来吧,还有机会。

如果只讲前面,我们都没有希望了,因为外邦人嘛。26节以后就特别提到了,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,她是我们的母。这就对我们都有益处了:凡是相信耶稣基督的人,或者说你还没有接受耶稣,如果愿意接受,在天上的耶路撒冷,是自主的,她是我们的母亲。

跟弟兄姊妹们来分享:撒拉代表的是应许之约、是恩典之约,是新约。是指的是那天上的耶路撒冷,在这里边,将这两处耶路撒冷,做了一个对比,在上的耶路撒冷,指的是新天新地,那些不接受耶稣的犹太教犹太人,虽然也知道天天上的圣城,但是没办法进去,因为靠律法是进不去的。

上帝应许了我们,凡是相信耶稣基督的人,就是神的儿子,就住在天国里边,就是神家里边的人了。这是得救的圣徒永远的家乡

地上的耶路撒冷代表的是犹太人,要靠行为来称义,靠律法称义,成为了奴仆,天上的耶路撒冷的人,凭的是上帝的恩典,是神的应许,靠的是耶稣基督的救赎。如果靠的是自己的好行为,遵守律法,你仍然是奴隶。

如果靠的是耶稣为你所做的,凭的是上帝的恩典,倚靠的是那曾经在耶路撒冷城外为我们受死的耶稣基督,从而进入到神的家中,你就成为了自主妇人的儿子、是应许之子、是恩典之子。感谢主!

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,她是我们的母。这里“母”的意思,是一个阴性单数词,指的是在上的耶路撒冷”。为什么是基督徒的母呢?在这里指的是撒拉,也就是说,我们都是“撒拉的儿女”了。

要当自己是撒拉所生的以撒。那意思是:从神生的。那是神的作为。你得救是神的作为,是上帝的应许,是神的恩典。因为撒拉在这里代表的是应许之约,以撒的出生,代表的是神的作为。所以基督徒凭的是神的应许重生的。

很多人把重生搞得很复杂,你要做这个、做那个才能重生…又回到了律法之下,重生是神的工作,神让你重生。明白这些,你就已经被重生了,接受耶稣的时候,你就已经得到了一个新的生命。是靠着基督为你来完成的。

在新约恩典之下的基督徒,都是应许之子,新约与旧约区别就在这。一个是凭着律法,一个是凭着恩典。保罗说到了天上的耶路撒冷,与现在的耶路撒冷,很多人把这两个耶路撒冷混在一起了,就像很多人,把夏甲和西奈山的律法混为一谈,这样的话,就出问题了。因为律法之约,与当时的犹太教的律法主义者有相同的特点,都是靠行为来称义。我们一定要明白,你绝对不能把过去耶路撒冷,跟天上那个耶路撒冷混为一谈,这是完全不同的。

不要天天想着:“我要去耶路撒冷!那是圣地呀!”上帝的工作,已经不仅仅在耶路撒冷了,已经在全地都已经展开了。你干嘛非得去那个地方呢,夏甲预表的是律法,那么撒拉代表的是神与人之间的新约,恩典之约、应许之约。神赐给人恩典,神赐给人应许。撒拉预表的是恩典。从上面的耶路撒冷赐下来的能力、恩典,显明出来了。

天上的耶路撒冷,指的是属灵的、永远的城市,是神应许给那些藉着信,来亲近祂的人。只要信耶稣,天上的耶路撒冷就是你的家乡了。恩典与天上的耶路撒冷,是白白赐给相信的人。凡是接受耶稣的人,天上的耶路撒冷,就白白地赐给你,不是靠行为。后面的经文,可能是一个难点,但是也比较好解释

加拉太书4:27 因为经上记着,不怀孕不生养的,你要欢乐。未曾经过产难的,你要高声欢呼,因为没有丈夫的,比有丈夫的儿女更多。

这节经文,是引用的以赛亚书54章1节的内容。说到以赛亚书54章,就会想起来53章说,是弥赛亚为我们的罪死了。紧接着54章,就给了我们一个巨大的盼望:“不怀孕、不生养的,你要欢乐”,为什么呢?因为以前你在律法之下,没有办法欢乐,不怀孕,不生养,别人会瞧不起你。她没有办法欢乐。律法让她觉得自己很羞耻。

但是今天不一样了,“不怀孕不生养的,你要欢乐。”,因为上帝的应许在你身上啦,就像撒拉一样。过去撒拉一直不怀孕、不能生养,但是后来的时候,她生了儿子以后,给儿子起名叫以撒,就是喜笑的意思。她太欢乐了,太高兴了,因为,上帝的应许、上的恩典,临到了她的身上。感谢主!

她是我们的母,就是这样一个意思了,撒拉因为应许之子,心里非常的喜乐,神因为你是“应许之子”,也非常的喜乐。不怀孕、不生养的,以赛亚书说要歌唱!为什么会歌唱呢?因为你已经生养了许许多的儿女。撒拉的应许之子有多少吗?实在是太多了。那么后面还有一句就是说,未曾经过产难的,你要高声欢呼,不是说生孩子不疼的,大声的欢呼吧。不是这个意思。

意思指的是什么呢?谁是经过产难的呢?在旧约的以色列历史当中,“大先知书”和“小先知书”里面,多次把以色列预表为产难的妇人。回头看看,从赐下律法开始,到今天为止,他们的历史,实际上是很多的时候,都在苦难的当中。就像产难的妇人一样。

未曾经过产难的,你要高声欢呼,意思是什么呢?外邦人要得着上帝的救恩,不需要先成为犹太人,再成为上帝的儿女了。你直接可以藉着耶稣基督,成为上帝的儿女了。刚才我们一开始提到,犹太教的基督徒告诉外邦人说:你们不能够直接成为上帝的儿女,要先遵守我们的律例典章,要先成为犹太人,才能够得救啊!”可以把中间这部分省略掉了。

未曾经过产难的,不需要先成为犹太人,才能得救,只需要藉着相信耶稣基督,就可以成为自主之妇人的儿女了。意思就是说,你不必去遵守全部的律例典章,才能获得上帝的喜悦,神已经喜悦你了,因为耶稣基督的缘故。

后面说,没有丈夫的,比有丈夫的儿女更多。这里指的也是撒拉。撒拉她有一个丈夫亚伯拉罕,但是那个时候,亚伯拉罕的身体功能已经几乎没有了,就相当于没有丈夫一样,可是,虽然如此,她所拥有的儿女,比那有丈夫的更多。

弟兄姊妹,这就是我们的盼望呀。因为耶稣在十字架上,为我们所完成的工,所有相信耶稣基督的人,都可以高尚欢呼了。因为天上的耶路撒冷是你的家乡。你们是应许之子,是恩典之子,可以凭着这个,承受上帝的基业。

28节说,弟兄们,我们是凭着应许作儿女,如同以撒一样。

我们是凭着凭着神的应许,凭着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,为我们所做的,祂流出宝血,使我所有的罪都得到赦免,祂从死里复活,我就被神称义了。这就是上帝给我们的应许。

所以祂应许我们做祂的儿女,祂应许我们因信就被称义了,你仅仅相信就可以了、就得着了、就得救了。阿们!

29节就告诉我们,“当时那按着血气生的,逼迫了那按着圣灵生的。现在也是这样。”

有一点我们必须要明白,就是说,那些按自然,按血气生的,逼迫那按着圣灵生的,以实玛利嘲笑、嬉弄、逼迫以撒,保罗引用这个事实,是表明为什么基督徒会被逼迫。逼迫大部分不是从不信的人来的,而是从信的人来的。

是从信律法的那些人来的。因为他们不断地要靠自己的肉体,去亲近神,靠自己的努力,去立自己的义,就瞧不起我们上帝的义的人。弟兄姊妹,这就是为什么在传讲恩典的时候,那些人说:你们简直就是不可救药!简直就是社会当中的败类!就好像把神说的如此的简单,难道我们这么简单就得着了?不需要我们付出一点努力吗?人们会这样来质问你们,会说你们是异端,会说你们疯了,说你们走错路了。

总之,这些属血气的,一定会逼迫属应许的、按圣灵而生的这些人。过去那样,现在也是这样。因为属肉体的人,觉得自己的行为比我们的好,敢这样定罪于别人。在律法之下生活,属血气的人有一个特点就是,常常觉得别人有很多的问题、有很多的不足,不如他们,就挖苦别人,讽刺别人,甚至去毁谤别人。这就是属血气,在律法之下生活的人。

这些人不承认在恩典之下。他们其实还是为奴的,还是属律法的,当看到身边的人是这个样子,或者说自己也经常是这样去定罪别人,挖苦别人:我觉得他一点都不好,凭什么他老是说上帝的恩典的?你这样的人,要悔改一下。因为上帝的恩典,本来就是白白赐给我们的,不是我们做了什么,不是我们有可夸之处,我们的一切都是领受的,没什么可夸的。感谢主!属肉体的人,拒绝接受这个事实,高估自己,将自己放在神的水平上去审判人、去定罪人。但耶稣从来没有给我们定罪别人、审判别人的权力,只给我们祝福别人的权力。

保罗在讲这段话的时候,是因为遇到了这样事情。当时属血气的,也在逼迫着属灵的保罗。以行律法为本的犹太人,拒绝耶稣基督的恩典,同样也逼迫了因信称义的人。按保罗自己的说法来讲,他所到的地方,都是愿意把神的福音讲明,但是他所遭受的逼迫,大多数都是犹太人给的。不是单单从外邦人而来的。

特别保罗在加拉太省的特庇、路司得、以哥念这些城市布道的时候,那些城里的犹太人迫害保罗,把保罗都快打死了。保罗在说这些话的时候,是有事实的根据的,到今天为止,教会当中,仍然有类似的情形出现。那些以血气生的,在律法之下的基督徒,不明白救恩的真理,常常把福音当做劝人为善的道理,讽刺讥笑那些信福音的人,甚至打击毁谤传福音的人。他们不相信这个是上帝白白的恩典,不相信不需要靠自己的努力,上帝就喜悦他们了。但是,上面所有的总结告诉我们,我们就是神的儿女,是站在神儿女的位置之上,享受神儿女的权柄、享受神儿女的权力。感谢赞美主!

加拉太书4:30,然而经上是怎么说的呢?是说,把使女和她儿子赶出去,因为使女的儿子,不可与自主妇人的儿子一同承受产业。

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点,如果有人想在律法之下生活,愿意在律法下生活,我给你们一个劝告:一定要小心,因为有一天,神会把律法,还有律法之子都赶出去。因为他们不配承受神自主妇人儿子的产业。

在律法之下,没有资格,也不配享受上帝的产业,我们为什么能够得着上帝的产业呢?因为是自主之妇人的儿子,是白白享受神给我们的。我们不是使女的儿女,我们是自主妇人的儿女了。如果明白你不是律法之子,是恩典之子,你所有的一切,是神白白赐给你的,是因为耶稣在十字架上,为你所成就的工,你可以从神那里领取祂丰盛的祝福,领受祂那属天的基业。你可以大胆地、坦然无惧地来到神的施恩宝座前,向祂来祷告,神会垂听,并且会应允你的祷告。因为你不是靠你的行为。

你不是说,“主啊,我最近没有犯罪,你是不是多赐给我点祝福呢?”。你会来说:“主啊,虽然我软弱,虽然我不配,但不是靠着我的行为,是靠着耶稣基督,在十字架上为我换来这丰盛的基业,我领取耶稣为我所换来的。”

我们要明白这一点,不要在意周围那些属血气的律法之子的逼迫,他们是因为嫉妒,自己得不着,才有这样过激的行为。但你是恩典之子,要活出恩典的样式来。这些基业是你的,神要赐给你的,没有人能夺去。

一起来祷告:

天父啊,我们谢谢祢,我们不是律法之子,是恩典之子。因为律法是外添的,叫罪恶显多,我们虽然是不配的,有很多问题,但是靠的不是我们的行为,靠的不是律法在神面前称义,靠的是耶稣基督的恩典,是祂的血,使我们的罪得到了赦免,赎出我们脱离的了律法和咒诅,是耶稣基督的死而复活,使我们被称义了,我们都是撒拉的儿子,可以承受像以撒一样的祝福。

这是神的应许,圣经上应许我们因信就被称义了,还可以得到义人的祝福。在律法之下的人,没有办法与我们一同承受上帝的产业。我不把律法和恩典混在一起,因为这两个儿子,不能混在一起、不能在一起玩耍,不能共同来承受产业。我是应许之子,不是律法之子。

藉着耶稣所做的这一切,让我成为了恩典之子,可以承受上帝白白所赐给的恩惠。,直到永远。感谢主!奉主耶稣基督的名感恩祷告。阿们!